DB31/T 329.3-2021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机构

标准编号:DB31/T 329.3-2021

规范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机构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上海市金融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交易结算类的营业场所、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保管箱库、业务库和数据中心、数据机房、联网监控中心等金融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金融控股公司、新兴金融企业、金融外包服务单位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按照该国家标准执行,外币兑换点、典当行、拍卖行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参照该国家标准执行。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慧盾信息安全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城卫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银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第七九七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鑫竹成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锐图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单雪伟、陶焱升、余旭峰、顾苏峰、陶黎明、陈军、刘晓新

批准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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