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425-2023 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标准编号:DB22/T 3425-2023

规范名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基本要求、前期准备、评价、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报告编制。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涉及生态影响的其他行业,或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存在叠加、累积生态环境影响的多个建设项目。

该国家标准不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起草单位: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翟德斌、金国华、吕莉莎、吴德刚、张丹、崔朋、李亚楠、朱迪生、庄重、刘思含、李超、孙成喆

批准发布部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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